宣传表扬2020年度全市网络文化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讲好青岛故事,传播网上正能量,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环境,市委网信办和青岛市网络文化协会、青岛市新媒体协会、青岛市自媒体协会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青岛市2020年度网络优秀评选”活动。

评选范围:

青岛市网络新闻媒体创作的新媒体产品,包括文字、视频、音频、长图、H5、专题页面、VR、AR等新媒体形态。作品发表时间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10日之间,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呈现,形成一定影响力。

评选范围:

青岛市网络新闻媒体创作的具有较强传播力的专题、专栏,在受众中有广泛影响的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公众号等。

评选范围:

市、区(市)政务部门官方微信、微博、快手、抖音、手机APP以及在其他平台运营的,在政务宣传中成效显著的账号等。

评选范围:

域内网络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新闻媒体及社会机构组织的扶贫攻坚、爱心帮扶、社会救助、公益济困、志愿服务、文化保护、生态环保等主题的网络公益项目。

评选范围:

市域内互联网企业所做的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公益性的营销案例。

评选范围:

在网络各大平台上为青岛发声,讲述青岛好故事、传播青岛好声音的网络媒体原创作者。

(一)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 向、价值取向,讲好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 贫攻坚的故事,讲好众志成城、科学抗疫的 故事,展现青岛加快建设开放、现代、活力、 时尚的国际大都市的生动故事。
(三)客观真实,能够积极反映全市经 济社会发展成就,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 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内容。
(二)主题鲜明,富于创新,能够充分应 用网络新技术和多媒体表现手段,体现交互 性强、信息量大等网络特色。
(四)参评作品署名必须与发布时的署名 一致,报送单位拥有完全知识版权。如发现 参评作品报道虚假、失实,有抄袭、篡改、 伪造等情况,即撤销该作品参评及获奖资格。 涉及侵权的,由作品提报单位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采取网络报送的方式,报送单位和个人可登陆青岛网络广播电视台(www.qtv.com.cn)“青岛市2020年度网络优秀评选”报送专区参与活动,相关视频及其他资料可发送联系邮箱。

报送时间:10月10日-12月10日。

报送联系人:冷彤彤,联系电话:85702127、15066888696。

联系邮箱:97756428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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