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青岛市网络新闻媒体和网民个人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题而创作、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呈现、形成一定影响力的新媒体产品,包括文字、专题页面、视频、音频、长图、H5、VR、AR等新媒体形态。
2022年,青岛籍人士或在青岛发生的感人事迹,展现出青岛向上向善、传递温情的城市形象;在青岛疫情防控或其他重大突发事件中涌现出的捐款捐物、奉献爱心、支援抗疫的爱心企业和人士,以他们感人事迹为内容的新媒体产品,包括文字、专题页面、视频、音频、长图、H5、VR、AR等新媒体形态。
青岛市网络新闻媒体创作的新媒体产品,包括文字、专题页面、视频、音频、长图、H5、VR、AR等新媒体形态。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呈现,形成一定影响力。
市、区(市)社会机构微信、微博、快手、抖音、手机APP以及在其他平台运营的,在网络宣传中成效显著的账号等。
青岛市网络媒体创作的具有较强创新力的专题、专栏、品牌IP,在受众中有广泛影响的微博、微信、抖音、快手等平台公众号等。
青岛市网络社会组织、互联网企业、新闻媒体及社会机构组织的以扶贫攻坚、爱心帮扶、社会救助、公益济困、志愿服务、文化保护、生态环保等为主题的网络公益项目。
2022年在网络阵地上围绕青岛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建言献策、发声出彩,在网络舆论引导、网络社会治理、网络文化建设、网络安全维护和网络生态净化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具有榜样示范作用的网民。
2022年青岛市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和事业单位,在政务宣传中成效显著的官方新媒体账号,包括微信、微博、快手、抖音、手机APP等。
1 所提报的作品、活动、事件等,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着重讲好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科学抗疫、青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故事,展现青岛良好形象。
2所提报的作品、活动、事件等,需主题鲜明,富于创新,客观真实,能够积极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传播正能量,弘扬真善美,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3报送作品署名必须与发布时的署名一致,报送单位或作者应拥有完全知识版权,不得出现报道虚假、失实、抄袭、篡改、伪造等情况。
4报送、推荐的个人应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个人事迹需有真实事例作支撑,且具备一定的影响力。
5作品创作完成时间应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