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现场及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你们好,您现在收看到的是“双星杯2011国际大学群英辩论会”的比赛现场,一对一的较量,是考验一个人意志力与思维速度的最佳的体现。将和我们一起见证这场对决的是我们的首席评委,资深的文化学者余秋雨教授。
正方二辩,反方二辩,你们现在可以放松一下心情,因为我们进入的是一个对话的环节,而不是针锋相对的辩论。让我们进入下面一个环节——高端对话。
在这个环节里面,余教授将从文化的角度,和你们对这个问题进行深层次地剖析,两位选手,不要着急,让我们珍惜这次和余教授对话的机会。余老师,从正方开始。
余秋雨:我刚才在导播室看了你们的辩论,到后来黄执中教授和你们对话的时候,气都喘不过来,可见我们的论题是非常复杂、非常尖锐。我们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文化的发展,我们不仅认定做盗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而且买盗版也可以讨论要不要负法律责任。这个讨论本身就表示着我们社会的前进,时代的前进,这非常有意思。
我想,对话的话,想给正方的二辩讨论一下,这里面牵涉到一个最大的复杂的问题,就是操作的问题。当所有的买盗版的人,当中的一大部分会觉得我不知道它是盗版,或者我买它非常无奈的时候,你如果要执法的话,你有哪一些具体的执法措施?这很想听一听。
石楠:谢谢您的问题。其实我们在思考这个辩题的时候,我们既然提出了立一项法律,那我们有思考一下到底应该怎么去做,当然只是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我们觉得可不可以通过对于网络流量的监管,或者现有法律下已经进行扫黄打非抓那些制造盗版者的同时,同时逮捕那些购买盗版者的方式,因为我们觉得这两种方法在现行法律下,并不需要再浪费过多的资源,但是可以取得一定的效果。
余秋雨:还是比较的理论了,因为在这么大的一个国家里面,对于很多人都会犯的错误,怎么进行法律惩处,它的可行性就成为一个非常实在的问题了。
石楠:是。
余秋雨:谢谢你的回答。我要给反方的辩手讨论一下,我们觉得这里边可能是法律责任的问题,你们还讲得不是非常明白,所以你们在这个问题上经常会露怯,绕不过去了。所以我非常希望你利用这个机会,说一说买盗版和买毒品和销赃,刚才你们在辩论的时候提到的,它们的区别在哪里?
郑翔宇:我方今天之所以用毒品做一个类比,我们想抓到它们之间的相似点。因为对方辩友刚刚告诉我们说,盗版市场之所以存在,更多是因为我在买,所以盗版书商的生产才会屡禁不止。每个人都是有私心的,当我路过一个小摊看到一个便宜货的时候,我都会动心,我动心去买了,我的确是犯了错,但是我们认为说,当一个法律想要规戒人的思想的时候,究竟是去摩擦掉人性当中这个本身的弱点更容易更合理呢,还是说我给予一定的限制,我剥夺你去实现你这个不该有的私心的能力。刚刚对方辩友告诉我们关于赃物的问题,这个问题在讨论的过程当中,也让我们困扰了很久。刚刚我方一辩也曾经说道,盗版书跟赃物有一个明显的区别,那就是对于书而言,它既是书本本身,也是一个知识的传播。书本的所有权跟知识的获取权两者之间,其实是有一个相对分离的关系的。所以,跟赃物不同的是,我今天如果买了一个自行车的赃物,那么那个自行车的合法拥有者再也无法骑自行车,但是如果我今天买了一本盗版书,那些本来可以获取知识的人,不会因此受到影响。所以,今天我们认为在这样一个链条当中,我方坚持认为说我们是有错的,只不过我们究竟应不应该以法律的手段来惩罚这些消费者们,是有待商榷的。
余秋雨:你讲得很多,但是可能是我没有讲明白,其实我的刚才的建议是,你要把这件事情,“法律责任”这四个字要降低的话,你可以把买盗版的人和买毒品的人,它的根本的区别有几点,把它区别开来。你刚才在把买盗版和销赃这个区别,有一点划分,但是还是有点掉进去,没有划分得很清晰。但是这个很重要,我们要抓住这件事情的本身,因为里面最关键的一件事情,是“法律责任”,这是一个关键词汇。好,谢谢你们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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