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下准备,马上进入今天的第一个辩论环节开门见山。
正反双方将交替发言,每个人有30秒的时间来陈述本方的观点,不要超时,从正方开始,正方一辩,计时开始。
简家颖:我方认为父母可以查看未成年子女的个人信息。未成年人生活阅历尚浅,易受影响,父母在对子女状况感到焦虑和担心的时候,查看其信息,能全面地了解子女的思想动态,有助找出问题及其根源,这是父母履行其监护人责任的表现,是处于对子子女无法抑制的爱和关怀。谢谢。
张庄:个人信息是指不愿他人知悉并且自己有控制范围的信息,包括手机、聊天记录等等。而查看这样一种单方面获取信息的方式,粗毛地介入孩子的个人空间,孩子这时会感到不受尊重。长此以往,甚至会心理扭曲。更重要的是在家庭当中,信任的缺失会使孩子和家庭越走越远。孩子的身体和心灵都同样脆弱,为什么全知全能的上帝却容不得夏娃的一片树叶呢?
主持人:正方二辩。
高珊琳:法律上父母要对子女履行监护的职责和抚养义务,父母对孩子的监护是一种义务,它便要有相应的权利来履行它。在未成年人女认知能力和判断力有限的情况下,给予父母必要的知情、管理和教育权,实属理所应当。社会不简单,但孩子太简单,如为避免孩子误入歧途,如为勒马于悬崖之巅,查看是可以接受的选择。谢谢。
主持人:反方二辩。
于霏:对方认为,今天我们查看孩子的个人信息是两害相较取其轻。认为可以牺牲孩子的隐私而保证其安全,这实际上是建立在查看就等于了解孩子,并且有助于解决问题这一前提之上。但是即使您的孩子是史学家,您也得祈祷他别春秋笔法不是?查看绝不等于了解事实,更不等同于了解孩子。家长片面地误读,又怎能代表共同的了解与解决问题呢?谢谢。
主持人:正方三辩。
陈成豪:对方辩友聊到这里呀,其实我们确立了两个观念。一个是孩子的隐私权,一个是家长的监护权。我们清楚地认识到,这两者是有冲突的。隐私权我方不予否认。对方辩友,但是我们今天看的是家长的监护权。家长作为一个监护人,他有责任有义务来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危,这一点非常重要,这也符合我们未成年子女的长远和根本利益。第四,我方坚定认为,父母可以查看未成年子女个人信息。
主持人:反方三辩。
王柏杨:我们寻根问源地问您,监护权的立法本意是什么呢?是为了保护未成年子女这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们不能让他成为侵犯未成年子女权益的托辞不是吗?我来告诉您,国际人权法告诉你,人之所以为人的就本是人有隐私,不是吗?家庭环境什么最重要?亲子关系什么最重要?平等、尊重与沟通。所以我想告诉您的是,爱他就要尊重他,查看不如聊聊吧。谢谢。
更多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