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接着马上我们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环节——高端对话。
在高端对话这个环节,我们会请出我们的首席评委和正、反双方的选手进行讨论。掌声欢迎资深的文化学者余秋雨教授。
余秋雨:辩论对于一个社会问题来说,当电视台播出有可能由于辩论的需要把问题更影响极端,原来处于极端状态的人,他对于相反的意见往往是听不进去的。于是,可能造成社会上某一些观念的片面性。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想请两位辩手,到了我们这个环节,能不能有一个回旋的余地?这也是我们这次辩论和以前的辩论有一点不一样的地方,就是在我们社会上当这个问题展开之后,我们从更大的范围来看的话,我们可以摆脱我们唇枪舌剑的火药味,能够更理性地看待这个问题。
好,我们现在回到对话的环节上来。我很想问正方,就是“青春偶像”这个概念,你们到底是怎么定的?它有没有严格的定义?在你们的准备过程当中,这个偶像必须是年轻人还是崇拜者是年轻的?如果说偶像必须是年轻人,年轻到什么程度?
叶贞均:谢谢余老师的提问。其实刚开始在筹备这个辩题的时候,我们有很积极的去寻找这个青春偶像的定义。我们翻了很多的论文跟学说,但是我们发现其实它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因为大家都不敢去定义“青春”,对于我方来说,我认为青春偶像必须符合两点:第一,它必须给人家一种青春活力的感觉。第二,它必须是年轻人的宠儿,备受年轻人的吹捧与关注。所以,这样来谈青春偶像,不仅仅是看起来非常非常年轻,只是18岁的MM,我们看的也是备受年轻人所追捧的,让人家感觉青春有活力的青春偶像,就比如刘翔,还有姚明,这些都是青春偶像。
余秋雨:我已经明白你的意思了。但是这个定义,这个范畴显然你说的时候也知道,显然不太科学,但是我们经常生活在不太科学的范畴里面。
叶贞均:对。
余秋雨:好,我想问问反方,你们很好地在准备过程当中给“崇拜”两个字做了定义,我在你回答问题的时候,也几次看你脱颖而出说你的定义。那么,我想问,经过了刚才的辩论,经过你听了反方的意见,然后经过了那么多的博论之后,你对于崇拜这个概念有没有松动?如果按照正常的社会思维来看,你有没有可能修正一下?你为了有利于自己的辩论而立下的这个定义。
陈铭:我们刚刚拿到这个辩题的时候很为难,不在于我们辩题比较不利,而在于两边都比较为难。因为这两边都是比较绝对化的话题,有利或者不利,我们好像下意识的反映是,如果一个人很理性的、有度的去崇拜一个青春偶像,是有利。如果是过度的、很夸张的去崇拜一个不太好的青春偶像,就无利。那这样一个辩论,如果说双方只是在一个事实阐述和在崇拜概念上,定义说,我说我是盲目的,你说你是理性的,好像意义不太大。所以我们后来是试图弱化青春偶像或崇拜的定义,而试图把真正的着眼点放在最后四个字,叫做“孩子成长”。刚才余老师问我关于对“崇拜”的定义,我们得出这个定义之后,到现在我依然保持我的观点,也就是说“崇拜”这个定义,我们对它的认知,我们考量了大量的论文、辞典,我们问了很多普通人,在生活中对于“崇拜”这个词的理解,问了很多,我发现大家都有细微的区别。但是我们把我们听起来最容易被常人所接受的“崇拜”的东西拿出来,它一定不会说崇拜就是非理性,不对,是崇拜特别容易进入一好百好的晕轮效应和进入一种疯狂痴迷的状态。我们立论的问题在哪里?在于我们一直在强调成长的核心是理性,所以成长要有理性,崇拜让人不理性,所以崇拜不利于孩子成长,听起来很顺。可余老师刚才问了一个很致命的问题,就是为什么成长一定要理性呢?当我们每个人在追逐自由的过程当中的必要前提甚至于理性程度的增加,在与此同时有很多感情的收获、宝贵的财富,那种心中特别的冲动,比如说余老师当年那种冲动,我曾经有过,我曾经也崇拜过的偶像,我有过那种冲动,但是我们会发现,真正人生成长的实质,是我们从这个实质当中逐步抽离出来,去理性地批判地看待每一个当年的偶像,其实他都是人,其实他也是有蛀牙的,他每天也要吃饭睡觉,这个时候我们说,我们也许成熟起来了。是这个样子,谢谢。
余秋雨:好。所以我们搞清楚了反方的立论的一个非常显然的毛病,尽管你们都说得很好,就是把崇拜说成是非理性,把成长和理性紧紧地连在一起。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我指出来的,黄执中先生为什么用恋爱的例子来冲击你的论题,他就发现了这个问题了。所以,这一点,我觉得你后来讲的话能够很好地弥补这个问题了。
主持人:首先我们要谢谢余教授的发问,同时两位刚才也做了精彩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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