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感动青岛”十佳人物评选开始

2011-12-20 09:57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即将过去的一年,岛城哪些人物感动了你?12月5日,记者从市文明办了解到,2011年度“感动青岛”十佳人物评选活动正式开始,三类人可参评。另外,“感动心语”有奖征集活动同时开始。

  据悉,本次评选的标准为:2011年度,个人或群体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和榜样,特别是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体现中华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表现特别感人,产生积极广泛社会影响。评选的范畴主要包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

  在青岛市做出过突出事迹的本地人(群体)和外地人(群体)、在外地和国外做出卓越成绩的青岛人(群体)、在青岛市做出感人事迹的外国人(群体),均可被推荐为“感动青岛”年度十佳人物人选。

  推荐时间从现在起至12月16日,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媒体推荐三种形式。组织推荐由各区市、市直单位负责;社会推荐可由举荐人直接向市文明办或各新闻媒体进行推荐,市民可以推荐他人也可以自荐。媒体推荐由各新闻单位从今年以来宣传过的先进人物中推荐。

  本市将成立“感动青岛”评选委员会,根据推荐人选事迹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感动青岛”十佳人物入选名单,通过各媒体进行公示并开展网上投票。期间,将加强对网上投票的监控,禁止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舞弊性投票,一经查实,取消相关候选人评选资格。届时,将开展“公众代表”参评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历届“感动青岛”十佳人物、志愿者代表等参与评选投票。同时,开展“感动心语”有奖征集活动,市民可以通过网络留下对感动人物事迹的感想,或对评选活动的感言和意见。

  在网上投票和公众代表投票的基础上,评选委员会将综合评审和投票,提出10位“感动青岛”十佳人物人选,报市文明委审核后确定。随后,将举办2011年度“感动青岛”十佳人物表彰晚会,给予表彰奖励。同时,授予“感动青岛”十佳人物“青岛市道德模范”称号,授予“感动青岛”十佳人物提名奖获得者“青岛市道德模范”提名奖称号。

  推荐“感动青岛”十佳人物采取条块结合的方式,充分征求被推荐人所在街道和社区的意见,注重被推荐人的群众基础和社会信誉度。

  凡属组织推荐的,要填写《2011年度“感动青岛”十佳人物推荐表》。社会和媒体推荐的要将被推荐人的主要事迹报市文明办。地址:青岛市闽江路7号417室;邮编:266071;联系电话:85912800;传真:85912881;E-mail:wenmingban4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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