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中2017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017-04-07 17:12 来源:爱青岛

  为不断提高我校艺术教育工作水平,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学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发展规划、办学优势、传统特色项目,青岛十七中2017年在普通班招收艺术特长生15名。

一、 招生项目及计划数(共15人)

1.声乐专业(2人):美声唱法、民族唱法

2.舞蹈专业(3人):中国舞、芭蕾舞

3.器乐(10人):①中国民族管弦乐器(不招收古筝、葫芦丝、巴乌)②中国民族打击乐器③西洋乐器(只招收大提琴和低音提琴)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1.特长生须是市内三区及崂山区在籍、在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报考普通高中的基本条件。

2.品行端正,在初中阶段学业水平良好、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艺术方面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毕业生。

3.在初中阶段参加省教育厅艺术委员会、市教育局艺术教育委员会组织的音乐、舞蹈艺术考级,获八级以上证书的学生。或初中学段参加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办的学生艺术类竞赛,集体项目或单项比赛获国家级优秀奖、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区(市)级一等奖以上的毕业生。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艺术考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初中学段参加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主办或参办的比赛获奖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本人注册学号,2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报名时需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以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文件规定为准(我校也会第一时间在学校网站予以公布)

报名地点:青岛十七中厚德楼学生处(103室)报名。

四、测试

1.测试时间:以教育局发布的招生文件规定为准

2.测试内容:声乐和器乐类,自选曲目一首、基础乐理、视唱或视奏;舞蹈类,自选作品一个、基本功测试。

3.评委组成:评委由工作小组成员、外聘测试专家等人担任。

五、艺术特长生资格确认

1.按照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并结合学校的专业需求择优录取,按照特长生招生计划1:1.5的比例确定学校艺术特长生资格。若出现空缺,则不再递补。

2.经测评,若某一具体专业类别的报名学生专业水平普遍较低,则取消该专业招生计划且该专业指标不转为其它项目。

3.资格确定:学校将按照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学校网站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同时将拟录取名单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4.学生取得特长生资格后须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普通班(不含特色班),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时间,到青岛十七中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确认手续,并参加初中学业水平统一考试。

六、艺术特长生的录取:取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2017年青岛十七中普通班录取线线下120分以内(含120分),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七、学校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杭州路80号

八、咨询电话:86671355 86671496

九、学校网址:http://www.qd17.qdedu.net

十、公交线路:5路、24路、30路、33路、224路、302路、305路、309路、325路、362路、371路、373路、366路、367路、609路北岭站下车即到。

欢迎家长和考生来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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