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李文静,女, 199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市北区人民检察院四级主任科员。
主要事迹
临危受命不畏困难,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共克时艰。2020年春节期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让全体国人措手不及。她扎实推进单位疫情防控组织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协助起草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等。春节未过,李文静同志接到单位通知,响应市北区号召,抽调下沉街道值守一线疫情防控,该同志没有丝毫犹豫,立即报名请战,火线支援社区防控一线,打响了她的防控阻击战“疫”。自疫情爆发以来,李文静同志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一线,先后参与下沉街道社区执勤、酒店集中隔离点防疫、协助社区集中核酸检测等,兴隆路街道党员“双报到”志愿服务。
下沉社区,投身防疫第一线。首先赴兴隆路街道平安路社区进行疫情排查,参加入户调查登记120余户;张贴宣传告示200多张。先后于开平路街道鲁阳路、洛阳路社区执勤4个多月100余次,从严寒雪天至炎炎酷暑不变的是无悔坚守。社区是疫情防控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关键。李文静同志所值守的小区有三千多户居民,常住一万多人,每天外地返回人员、复工人员和车辆混杂流动,防控压力较大。她按照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通告要求,结合小区人员流动实际,分类施策,精准管控,认真检查,详细登记,确保不出任何纰漏。在严格管控的同时,她积极帮助小区居民拿取快递、搬运物资,提供生活便利。随着疫情形势好转,管控措施得力,李文静同志也逐渐取得了居民的赞许和信任,他们很自觉地减少了不必要的外出。同时李文静同志主动向街道干部和社区、物业人员请教,出入登记、测量体温、检查证件,每天一遍遍重复着这些相同的步骤,不厌其烦地解释说明,耐心回答各种各样问题。社区防控就是要把这些看似很小的事做好做细做实,才能不让疫情蔓延。在洛阳路执勤期间,相距不到一公里的市中心医院传来疫情,周围社区人心惶惶。在关键时刻,李文静同志没有任何懈怠和退缩,仍坚持防疫岗位,并积极安抚群众情绪,所执勤三个社区均零感染、零疑似。2020年10月13日至15日市“全民核酸检测”行动中,至敦化路街道社区网格协助集中核酸检测3天,为抗击疫情贡献源源力量。
守望暖人心,隔离不隔爱。社区疫情防控卓有成效,我区疫情同我市疫情都得到了严格控制,没有爆发。此时国外疫情威胁接踵而至。李文静同志依然主动承担防疫一线工作。前往酒店隔离点进行防疫执勤3次42天。我市针对入青境外人员设立的防疫酒店,是我市防控的重要“前沿战场”,防控难度极大,同时也充满了风险。接到任务,李文静同志没有任何退缩,主动放弃休息和家人团聚时光,义无反顾赶赴酒店集中隔离点承担防疫防控工作。面对境外回青的同胞,李文静同志除了按照防疫制度条例,一丝不苟地认真执行外,还会人性化的为还在国外疫情恐慌情绪中的归国同胞一丝安慰。在做好防疫要求的基础上,尽力为群众提供便利和帮助。疫情面前,面对艰巨的任务、紧迫的形势,李文静同志勇于担当,不分休假日,通宵达旦的认真落实每一项工作任务,她热忱服务,把隔离人员当亲人,日日为伴、细心关怀,对情况信息认真分析研判、准确应对处置,分派的任务细致落实、丝毫不差;在3次参与酒店隔离点防疫的时间里,用扎实的工作作风、高效的工作水平、负责的职业操守获得了酒店人员的一致好评。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立足本职工作岗位兢兢业业。李文静同志负责办公室检务协调及综合文字工作两年,取得了优异成绩。主动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政务保障工作,收发办理政务系统公文4500余件,监督管理印信使用2000余件,协助领导组织全院会议20余次、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在重要时期安保维稳工作中协助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制定本院方案,督促各专项组做好预案、及时报备;加强信息更新报送,编发简报、案例等100余篇,被区委、市检察院采用近30篇,编写公开工作信息60余份。注重服务提升,在服务决策上精益求精,起草领导讲话、参与“港治谷”建设落实意见等各类综合性文稿20余篇;拟订接待方案服务保障区人大代表到院调研工作3次,为30余次党组会征集议题,协助发出重点任务督办通知单20余份;协助组织并记录2019、2020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大会、专题“三述”70余次。辅助档案、机要保密等其他工作,协助做好日常档案移交和管理,参与“智慧档案归档考核一体化管理”试点工作,主动探索并积极对接市检察院反馈问题,利用休息日加班加点协助按期完成智慧档案系统应用;协助开展单位保密自查2次。强化自我完善,被评为2019年度优秀公务员。立足“深”字、“融”字、“实”字,提升理论素养,不断强化夯实材料水平。认真钻研业务知识和文件规范,定期梳理、总结法律知识体系和日常工作中的易错点、重难点,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履职本领。
坚定立场,锤炼过硬作风,做到清正廉洁,担当实干。积极参与纪律作风专项教育整治,深入剖析问题加强整改,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法纪红线和行为底线,增强纪律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把锤炼过硬的纪律作风作为立身之本,做忠诚干净、担当实干的检察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