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14 12:01来源:青岛早报
2003年,一部名为《大染坊》的电视连续剧曾经风靡全国,主人公陈寿亭胸怀大志,从一个讨饭少年成长为青岛印染界数一数二的大人物。时值日本侵略岛城,日本人软硬兼施,希望与陈寿亭的印染厂合作,以达到垄断青岛印染行业,实施经济掠夺的目的。然而陈寿亭坚决不肯与日本人合作,宁肯放火烧掉自己一手创建的工厂。纺织、印染是青岛工业文明史的一个符号,《大染坊》正是根据中国民族企业家的真实经历改编而成,其中名噪一时的中国染料厂老板陈介夫身上就曾发生过许多与陈寿亭经历极为相似的故事。
建染料厂抵制日商盘剥
“我的爷爷陈家轩是清末秀才,在家乡黄县教过私塾,办过义学,家教严格,遵循忠孝。父亲陈介夫生于1897年,从小在家读私塾,13岁时跟教书的爷爷到了大连,随之入学堂……”在位于青岛文化街的一处画室里,陈宏太回忆着父亲对他讲过的那些创业经历,其中开办印染厂,与日本人竞争的那段故事成为了家族的一个骄傲,也夹杂着些许无奈。
17岁时,陈介夫经老乡介绍来到青岛,进了商号,学做生意。由于他聪明睿智,加之勤奋好学,很快就吃上了份子,成了“小掌柜”,兼做营销。“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德国的化学染料工厂大部分转产军火,染料产量日渐减少。又因战争影响,海运受阻,致使中国市场上的染料短缺,价格涨至惊人地步。”经过多年研究,陈宏太对当时的历史背景也了解了很多。那时,日本的染料公司乘机而入,取代德国,独霸中国染料市场,开始肆意盘剥。例如,煮青染料由日本运到青岛,每箱(50公斤)成本20元,售价则为40多元,各代理店销往农村卖价高达120多元,日商见利眼红,便大量倾销,高价出售,牟取暴利。
1919年,陈介夫与他人合作,创办了中国近代第一个民族染料工厂——维新化学工艺社,并于1921年任生产营销经理。染料工厂在老青岛的台西镇租了数间民房,“厂内大约安了10口大锅,由人工负责搅拌,日产煮青4箱,每箱50公斤。”陈宏太说,他曾听父亲讲,因为资金有限,当时厂子里的设备极为简陋。
直到1922年,陈介夫自立门户,筹集资金3万元,引进了当时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高薪聘请日本技师前原,选址青岛四方湖岛,成立了以中国为名的工厂,即中国染料厂。
原料自给自足产品畅销
建厂初期,用于建设厂房、安装锅炉、购置设备等方面的资金就达到了2.8万元,陈介夫不得不向银行贷款作为流动资金。他既擅管理,又懂技术,吃住在厂,锐意经营,和全厂职工一起努力钻研业务,改进技术,使产品质量逐步提高,成本却一再下降,增强了竞争力,很快就打开了销路,产品不仅在胶济铁路沿线畅销不衰,还远销到河南、江苏、河北,继而又顺陇海线运至西安、陕西等地。
陈介夫为了创立品牌,减少原料进口,开动脑筋,经多方考察,发现青岛附近的城阳盐场出产的土芒硝可以用来制造硫化碱,于是在胶县、城阳,远至滨州一带收购土芒硝,自制硫化碱,不再从日本进口,产品成本显著下降。此外,制造硫化碱的废液中含有可再利用的硝酸,以往都任其随废水流掉,污染严重而且浪费资源,陈介夫亲自与技术人员反复实验,开创了从废液中回收硝酸的技术。
在不懈的努力下,陈介夫带领厂子里的职工当年就挣回了基本投资,股东每年所分红利在当时的青岛算是比较高的。
学艺成功打破日本垄断
为打破日本人的垄断,与其比肩竞争,陈介夫认为中国染料厂在解决了资金、设备、原料等问题的基础上,在技术方面应有更为重大的突破。由于要垄断市场,日本人在技术方面极为保密。“当时我父亲给自己定的薪酬不过每个月25元,日本技师可拿到400元的薪酬。”陈宏太说,为了多向日本技师学习技术,叔叔时常出面请对方喝酒,才获取了只字片语的信息,父亲则与技术员不分昼夜研制。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丢弃的试验液中偶然发现了所需的样品结晶。
日本人的技术垄断就这样被一个一个地打破了。当然,对手不会就此善罢甘休,与陈介夫打起了商标官司。日本人打诳语说“中国染料厂的商标设计与其相同”。陈介夫直言驳斥:“相同的都叫染料,不同的是牌子,中国染料厂的品牌有口皆碑,销路这么好,为什么要在商标设计上曲意效仿?真是无稽之谈!”陈宏太记得父亲在回忆当时的情景时说,在日本没打进青岛前,染料厂与日本人的官司纠纷就一直没断,而且双方之间的博弈始终没有中断。在营销方面,日本人曾一度不顾血本,低价销售,为的是赔钱赚吆喝,但事实证明,中国人用诚信建立起来的市场,靠“吆喝”是夺不走的。
印染厂成为日本人的眼中钉
1928年,日军制造了“济南惨案”。陈介夫出于民族大义,愤然辞去日本人办的《大青岛报》特约记者职务,联合爱国职工在上海《新闻报》上声讨日军罪行,同时辞掉日本技师,成立了兴华印刷局,出版爱国刊物,与日本人抗衡。
1931年,中国染料厂又增加了品紫、孔雀蓝两个新品种,极为畅销,风靡一时。那段时间工厂生意红火,蒸蒸日上。与此同时,维新化学工艺社因墨守成规,销路萎缩,营业不振,后由日本人儿岛熊吉与日本帝国染料公司合伙接管,继续营业,日产煮青140箱,但仍无起色,已无法与中国染料厂相抗衡。此时陈介夫和他经营的中国染料厂已引起了日本人的高度注意,并渐渐被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七七事变”前夕,陈介夫主张把厂址迁到内地,遭大股东们反对,因而迁厂未果。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日本图谋首先攻陷青岛,将其变为生产储备侵华战略物资的重镇。陈介夫清楚地认识到国家危难,厂也保不住了,他常常整夜整夜难以入睡。陈宏太说,当年秋天,父亲返回老家黄县,与爷爷、大伯、叔叔们商量后做出决定:一、坚决不能为日本人做事。二、决不能让日本人毁掉这个家,一定要把根留下。于是,家族成员郑重嘱托时任大学教授的陈梓北(陈介夫的四弟),带家中每一支的一个长子共四人,于1937年深秋从家乡黄县和青岛分两路出发,随逃难人群到济南,经洛阳南下至四川。陈梓北带着这帮孩子流离他乡,靠教书生存。
坚决不与日本人合作开厂
1938年,日军占领青岛,兴华印刷局已停业。日本人找到了精通日语,又拥有工厂的陈介夫,提出要和他合作。“说客中就有中国染料厂过去的技师前原和竞争对手儿岛熊吉。”陈宏太说,当时父亲果断地答复:“要合作可以,但要我说了算,说了不算我是不能干的。”看到陈介夫态度强硬,日本人又说,只要陈介夫合作,可以给他安排个诸如局长、县长这样的职务。陈介夫仍然不肯答应,找出了各种推脱的理由。
多次交涉无果后,日本人露出了真面目。 “有一天,十四五名宪兵突然闯进厂子,先是查封了生产原料,说是战略物资,后来又不让在市场上销售中国染料厂出产的产品,并放言若要销售必须换由三洋商行代销。”中国染料厂最终还是被日本人一步步强行夺走。陈介夫意识到,此时已无法在青岛继续经营,于是带领厂里的几名技术骨干南下到上海,开了一家前店后厂的“鸣康药厂”,出产清凉油、磺胺药等维持生计。
“父亲晚年回想起当年的情形时说,‘难啊,难啊!要是留下来合作就是汉奸,要不合作只有出走,我老陈家决不能出个汉奸。’”陈宏太说,青岛沦陷后,日寇曾多次找到陈介夫的家人捣乱滋事。为了把陈介夫引回青岛,日本人还找到了陈介夫的父亲,陈老先生甚至还差点被不明身份的人绑架。但陈介夫始终坚持没有回青岛。
日本投降老厂终于回归
沦陷后的上海物资短缺,百姓饱受压迫和残害。陈介夫曾回忆说,有一次汉奸的摊上发售敌伪刊物,药房的一个小伙计不知说了什么话,汉奸立马叫来一小队日本宪兵,上来就打了伙计一个耳光,并扬言要把人带走。“如果到了宪兵队轻则挨揍,重则没命。眼看事情闹大,父亲马上出面用日语解释,总算把事压下,他自己也早出了一身冷汗。”陈宏太听父亲讲,当时日本人会随时随地无端打骂中国人。他懂日语,听到后无比气愤,但常常敢怒不敢言。
陈宏太记得,父亲陈介夫回忆起当年的遭遇时常常重复这样的几句话:“国破了,家也破了,大到国家小到个人,大到民族小到家族,如果没有大的,小的也就没了。”陈介夫曾经暗自下定决心,大不了不活了,决不能和日本人为伍。他一直深信日本鬼子的日子长不了。
果然,1945年日本人投降了。在日本人撤离前夕,前原等人把大量的原料倒入胶州湾,海水污染成一片黑色,持续数月也没有散去,陈介夫心疼了好长一段时间。同年,当局将中国染料厂返还给了陈介夫,他亲手创办的厂子又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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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寇强买霸占青岛民族企业
为了侵华和掠夺的需要,日本垄断资产阶级采取卑鄙狠毒的手段,排斥、打击和摧残青岛的中国民族工商业。他们或蛮横霸占、“军管”据为己有,或以“合作”为名蚕食侵吞,或低价收买中国民族工商企业。
1938年青岛沦陷后,日本侵略者首先以196万元的低价收买了唯一的一家民族纺织厂——华新纱厂,接着又以14万元将利生铁工厂买去;将中国海军工厂、港湾局工场、中国瓦斯工厂、四方机厂、华资冀鲁针厂等占领军管;在面粉业方面,将中兴面粉厂买去;在榨油业,将义利油厂强买;在烟草业,将山东草烟公司买去。1939年3月,日本将华资中国染料厂、阳本印染工厂强买;将益丰火柴厂军管;将茂昌蛋粉公司军管,后又改为“中日合办”。此外,橡胶等行业工厂也先后被日本强买。当时,未被日本侵略者“军管”、强买或“合办”的民族资本工厂仅有双蚨面粉公司、华北酒精厂、振业火柴厂等寥寥几家。
日本侵略者还采取增设或扩建新公司和同类工厂的办法,大力兴建了许多新的公司和工厂,在棉纺织业、机器制造业、盐业以及工商贸易中,日资企业在青岛经济中都居于垄断地位,从而完全操纵了青岛的经济命脉。1943年以后,随着抗日战争节节胜利,日本受到越来越沉重的打击,军事上、经济上面临重重困难,危机四伏,于是加紧了对青岛人民的统治和对民族工商业的管制,迫使民族企业纷纷减产倒闭。在当时,青岛约1100个工厂企业中,完全停产的有200多个,产量大减的近500个。
收集抗战资料
小火花见证日本人掠夺
讲述人:赵汝永
74岁的赵汝永是中国收藏家协会会员、全国火花收藏家协会顾问,在南京举办的一次全国花火交换节上,他偶然发现了一枚“中华全国火柴产销联营社制”的火花,因为上面标有“青岛”的字样,引起了他的注意。“这枚火花上有许多日文,我研究青岛火花历史时,缺乏很多日伪统治时期的火花样本,为此曾做过一些研究,这枚火花尤为珍贵。”赵汝永说,和一些火花爱好者研究后,他认为,这枚火花应该是日寇占领青岛期间盗用“中华全国火柴产销联营社”名义生产的。“中华全国火柴产销联营社”原为1936年2月成立的,以“火柴大王”刘鸿生为理事长,以打击走私、加强税收、便于管理为目的的全国性火柴行业民间组织,该组织在日寇发动侵华战争不久后的1937年10月,受战争影响自行解体,因此不可能在日占青岛后继续生产。
结合对这枚火花的研究,赵汝永发现了很多日本侵华期间,进行经济掠夺的证据。随着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和在各条战线上的连连失利,日寇军需品日渐供不应求,为了战争需求,他们对火柴生产必需的原材料氯酸钾、硫化磷等进行了严格管控。火柴引梗用的石腊,平时都由日本进口,因日寇忙于军备运输,也断绝了供应,只得用棉子油代替,很快连此类植物油也难以保证,无奈只得以硫磺代替,被称之为“硫磺火柴”。这种火柴发火后很长时间才能引燃火柴杆,在燃烧过程中会发出一种极为难闻的怪味,故百姓称其为“阴火”。
“目前我收藏的这枚火花为单黑色印制,正标、背标分别以中、日两种文字标注使用说明和产地‘青岛’。”赵汝永说,在中国火柴商标中同时出现中日两种文字是从未有过的现象,日本人强行盗用己解体的“中华全国火柴产销联营社”名义自欺欺人,浓厚的殖民色彩暴露无遗,这也是日本人侵华和殖民掠夺的有力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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