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简介
刘伦慧,男,1965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张家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主要事迹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神圣工作,刘伦慧在调解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感情为调节剂,运用调解技巧,使矛盾纠纷迎刃而解。
纠纷当事人往往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站在自己的角度,尽可能解释自己所犯的错误。有比较才有鉴别,刘伦慧发挥典型案例引导示范作用,让当事人有所参考,举一反三,联系自身,认清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纠纷才能迎刃而解。
2016年,社区居民曲某的丈夫找到刘伦慧求助:曲某在去往滨海公路植树的路上,由于海润海藻有限公司水管漏水导致路面结冰,曲某骑自行车不慎滑倒导致左肩受伤,申请海润海藻有限公司赔偿。
记录完毕后,刘伦慧马上到现场勘查,确认是海润海藻有限公司的水管漏水造成路面结冰。拍下照片后,他来到海润海藻有限公司找到负责人商谈赔偿事宜。但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矛盾一触即发。刘伦慧对双方进行了法治教育,引用经典案例让他们明白各自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经过四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海润海藻有限公司赔偿曲某6000元。
当矛盾纠纷激化,有可能引发刑事案件的情况下,刘伦慧临阵不乱,冷静思考,首先采取有效办法和策略,制止事态扩大和曼延。然后依照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待双方心平气和,再抓住有利时机及时进行调解。
2017年的一天,社区居民江某因翻建房屋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前屋邻居江某和西邻高某找翻建房主江某理论,江某非但不听,还出口伤人,一场械斗一触即发。当晚,翻建房主的妻子刘某给刘伦慧打电话申请调解。刘伦慧察觉到事态严重,放下电话立即赶往现场。他详细了解了事件的来龙去脉,满怀信心地对三家人说:“既然你们找到我,就是信任我。这样吧,你们每家留一人,怎样妥善解决可以商量,好不好?”见此情景,大家纷纷散去,三位当事人留在现场。刘伦慧指出了三方各自的过失,劝三人各自回家休息。
第二天清晨5点,刘伦慧找到江某,倾听了他对此事的看法,并做了大量的说服工作。上午8点,他又找到高某了解情况,做进一步的思想工作,按照《物权法》规定,对相邻各方应不妨碍排水、通风、采光等进行了普法宣传。刘伦慧又找到翻建房主江某,告知其盖的西厢房本身就是违章建筑,如果不听劝阻,要承担相应的后果。随后,刘伦慧为江某摆事实、讲道理,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经过苦口婆心的耐心劝解,最终,江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决定不再坚持己见,同意在10日内将西厢房屋脊拆掉,建成平房。三方达成协议,详细规定了建设方如何建设,三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就这样,一场尖锐的矛盾、一场可能发生的械斗平息了。大家纷纷竖起大拇指,称赞刘伦慧是居民的“和事佬”。
在纠纷的调处中,刘伦慧运用亲情感化,使双方当事人消除积怨,化解矛盾纠纷。
2020年1月31日,刘伦慧正开车回居委会,看到社区居民高某,手持菜刀,气冲冲地跑到检查站,抓住执勤人员张某的领口,大声叫骂。推搡过程中,高某用手中的菜刀划伤了张某的左手。刘伦慧立即指挥执勤人员将高某手中的菜刀夺下,并喝退高某,稳住了事态,通知社区书记和支部委员前来一起处理案件。因执勤人员张某受伤,其子拨打了“110”报警,高某被警察带至派出所。
第二天,刘伦慧从早晨开始做被害人张某的思想工作,告知高某如果其被刑拘或判刑,家里的两个小孩将无人照料,家庭面临破碎的危险,请求张某谅解,保全高某的家庭。经过一整天的耐心劝解,到了半夜,张某终于同意接受调解。
第三天上午,双方达成协议,高某赔偿张某1万元医药费和精神损害费,并向张某赔礼道歉。就这样,一场刑事案件经调解转为民事和治安案件,维护了社区的稳定。居民和同事们都说刘伦慧是“社区稳定的柱石”。
作为一名退伍老兵,刘伦慧怀揣着为人民服务的理想信念,扎根基层,始终坚持“一颗真心、十分热情、百分耐心、千分细致”的原则,依法按规为民解忧,尽心尽力化解纠纷,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曾获荣誉:
2006—2010年度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2006年度被区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授予“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2009年度被区司法局授予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