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先进典型,推动道德模范宣传学习选树常态化,青岛市文明办在全市持续开展"文明市民"月评活动。每月的"文明市民"候选人经社会公示,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审产生。

"文明市民"评选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方面作出表率和榜样,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

"文明市民"评选类别: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每月从候选人中评选出10人为当月"文明市民",类别不限。评委会将从每月产生的五类"文明市民"中各择优推荐1名参评"山东好人",获评"山东好人"的由省文明办推荐参评"中国好人"。同时,每月当选的"文明市民"将直接进入年终"感动青岛"人物候选名单。

监制:韩丽楠 策划:胡振华 纪礼家 采编:冷彤彤 设计制作:韩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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